省管幹部的意思是省管幹部的使用和任命權在省委組織部。所以省管幹部的範圍壹般確定為地級市的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省直部門副主任、高校書記、總裁、省屬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等。可見,只有達到壹定級別的幹部,才有資格被省委組織部任用和使用。對於官員來說,“省管幹部”既是壹種榮譽,也是“政治生命”的象征。
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第二十七條黨的地方委員會對同級黨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自覺接受上級黨的委員會、上級和同級紀律檢查機關、下級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領導和工作監督,接受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
黨的地方委員會應當有計劃地邀請同級黨代表大會代表列席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會議等重要會議,並適當增加列席人數和次數。定期組織黨代會代表進行專題調研,組織黨代會代表開展提案工作,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