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據規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訴訟任壹方是香港公司,就必須提供其主體資格公證文件,否則不予立案。那麽香港公司主體資格文件是哪些文件呢,怎麽取得呢?
香港公司需要證明其實體資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記註冊處辦理的商業登記註冊證明BR;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記註冊處存檔的公司名稱證明(如公司名稱發生過變化則必須提供)CI;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記註冊處存檔的周年報表(該資料的作用相當於我國大陸地區的公司年檢手續)AR1;
以上這些文件都可以在香港公司註冊處查詢得到,在辦理香港公司主體資格公證時,香港律師會查冊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