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其指導下的各級協會履行以下七項職能: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
2 .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 .就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建議;
4.受理消費者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和調解;
5 .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投訴,可向鑒定部門提出,鑒定部門應告知鑒定結論;
6.支持受害消費者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訴訟;
7.通過大眾傳媒揭露和批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