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需要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稅收優惠,對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