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公司名稱報工商局進行名稱核驗;
2.提交申請材料;
3.取得公司營業執照;
4、刻章備案;
5.銀行開戶;
6.公司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公司應當依法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方可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本條例施行後設立的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第九條公司登記事項包括:
(1)姓名;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註冊資本;
(5)公司類型;
(六)經營範圍;
(七)營業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