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申請報告(含本單位基本情況、申請理由、具體崗位、涉及人數、工作及休息等情況)。
2.本單位工會組織意見。
3.工時申報涉及崗位職工代表簽名(用工單位告知書及職工代表簽名確認)。
4.工時申報表。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實行期滿需再次申請的企業,應當書面報告上期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