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宣傳保密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新聞宣傳保密管理部門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宣傳報道的保密管理。對需要公開的事項,本單位宣傳報道歸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本單位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保密審查批準後,方可宣傳報道。
(2)宣傳報道、展覽、產品宣傳介紹彩頁、作品及論文發表應嚴格遵守新聞出版保密規定及其他相關保密法律法規。承辦單位和個人承擔保密審查的主體責任,對審查事項提出明確意見,經當地部門保密審查並報宣傳報道歸口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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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明確是否需要公開的事項,由具體承辦部門提交歸口管理部門研究,報單位安委會批準。如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或設備采購使用主管部門,也應按程序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