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工作條例解讀:條例列出了信訪工作的5項原則,其中包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
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壹級機關,單位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涉及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政法部門提出。
信訪工作
《條例》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群團組織、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開展信訪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向上述各級機關、單位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等,應當符合《條例》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