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原值,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計價。
2.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原值,按照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格加上企業支付的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和安裝調試費計價。
3.其他單位投入的固定資產原值,按投入單位的賬面價值計價,評估確認的價值大於投入單位投入的固定資產原價的,按評估價值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
4.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原值,按照固定資產原價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費用,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取得的變價收入計價。
5.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按照固定資產的凈值、市場價值或者完全重置價值計價。
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或者捐贈人提供的有關憑證金額加上企業承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和安裝調試費確定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