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國的納稅信用級別由A、B、C、D四級變更為A、B、M、C、D五級。M級適用於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新設立企業和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