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申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者《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並遞交符合衛生要求的有關材料。
2、登記:依照衛生許可受理規定和公***場所許可的條件,有關部門對屬於受理範圍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
3、受理:經過審查後,衛生行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規定的單位發放《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4、審查: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後,組織業務人員按照國家標準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於有問題的提出整改措施。
5、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審查意見,對符合規定的單位準予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