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每筆超過5萬元,應向銀行提供支付依據。公戶轉賬,不得超過200萬元;私人賬戶轉賬不超過20萬元(境外)或50萬元(境內)。
警告所有企業主不要用個人銀行賬戶隱瞞公司收入,少繳稅!否則壹旦被查處,補稅是小事,還要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構成犯罪就要負刑事責任,管它呢!
那麽,是不是沒有辦法解決企業的稅負問題?其實並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