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後,股權可以變更。但是變更需要登記。投票反對公司分立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份。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分立需要進行財產分割並編制資產負債表。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三十八條* * *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其股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