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對很多人來說是陌生的。壹般來說,對於估值相對較高的企業,即經營狀況相對較好的企業,當股東滿足資金需求時,可以從銀行等金融部門獲得授信,通過股權質押作為擔保獲得資金。股權質押,說白了就是壹種擔保。因為股權的特殊性,股權不能抵押,只能設定質押。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自有股權為質押標的設立的質押。簡而言之,出質人質押公司股權獲得資金是因為資金需求。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的,質權人可以通過處分質押的股權獲得清償。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七十八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出質的,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質押後,股份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和質權人同意,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份所得價款應當提前向質權人清償,以擔保債權或者提存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