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保業務(含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每月20日(含20日),參保單位應於每月20日前完成當月參保人員申報及其他相關事宜。每月20日後的申報視為下月的申報數據。如果當月沒有變更申報,則默認為與上月相同的申報數據。
3.每月20日前參保單位申報後,社保局對各單位申報的數據進行審核,每月22日起委托銀行代收社保費。因此特別提醒,各單位壹定要在每月22日前在社保費繳納賬戶存入足夠的款項,以免收繳失敗,影響職工的社保權益。逾期繳納社保費用的,承擔滯納金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