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為:醫院、中心醫院、衛生院、療養院、婦幼保健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衛生站、診所、保健中心、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防治中心、防治站、療養院、護理站和中心以及衛生部規定或認可的其他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