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醫療信息化標準針對目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現狀,著眼未來 5-10 年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應用和發展要求,滿足全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服務業務、管理業務等工作需求,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的主要業務和應用要求,從便民服務、業務服務、業務管理、軟硬件建設、安全保障等方面,規範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的主要應用內容和建設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五條 公民依法享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權利。
國家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保護和實現公民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