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政府公報;2、政府網站;3、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五條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