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備案後壹般半年到壹年才能註銷,清算組備案至公司註銷期間需要經過的程序有通知並公告債權人,債權人申報債權;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清償公司債務,對剩余財產進行分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