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領導:全面帶領全區開展雙創工作。
區級責任領導:具體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領導部門、承包部門、辦事處(鄉鎮)開展雙創工作,協調解決具體問題,推動全區承包工作深入開展。
牽頭部門:具體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各分管承擔雙創工作的部門,負責區雙創指揮部辦公室日常事務,協調解決具體問題,完成市、區、區雙創指揮部交辦的任務。
保障部門:根據區指揮部和牽頭部門的工作安排,完成各自的保障任務和市、區、區指揮部交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