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兩三個月左右。這個各省的具體時間得依據各省的評審進度。大都在當年十二月三十壹日完成評審並公示。並且現在副高的評審權限大都下放到地級市人力資源部門,各地級市的日程評審進度不壹,但也都是最晚在當年年底前完成評審並公示的。
註意事項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範圍內評審對象的評審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並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於公示期內通過郵寄或直接送達方式送達賀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賀州市賀州大道53號,郵編:542899)。
郵寄送達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況的不予受理。對反映的情況或問題,相關責任部門將嚴格按照職稱管理規定予以核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將在完成審核審批程序後,按照規定程序正式發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