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涉及兩個法律責任,壹是如果銀行信貸人員參與並指使,主要追究銀行人員違法放貸刑事責任;二是銀行人員未參與,企業構成詐騙,系法人犯罪,主要追究企業法人代表責任,但會計也會受到壹定處罰,金額巨大的理論上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