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門執法時,應當依法嚴格執行職責,有權對小微企業進行監管和檢查,但不得過份執法。過份執法會導致對企業經濟利益、正常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甚至給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困難。因此,應急管理部門過份執法,會侵犯企業的合法權益,也是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
小微企業感到應急管理執法存在問題或不當處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申訴和維權,主管部門也應該及時對執法進行整改和改進,保障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