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十二條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擴大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扶持中小企業,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創造就業崗位。
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擴大就業,增加就業崗位。
第十三條國家發展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拓寬就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