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本人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3.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決定;
4.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變更住所使用證明。如房屋產權證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或租賃協議復印件,出租人房屋產權證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等。;
6.租賃合同。變更住所為租賃的,需要提交租賃合同;
7.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