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商局辦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上可以直接在身份證復印信息的空白處標註此身份證復印件僅供辦理營業執照使用,別用無效。在標註時標註得越細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證號和姓名。最好用藍色圓珠筆。部分筆畫與身份證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觸。通常寫三行,每壹行後面壹定要劃上橫線,以免被偷加其它文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核,準予登記註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註冊,不得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