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現在已經沒有年檢的說法,統稱為網上年報。企業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公示。根據國務院新近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個體工商戶驗照也將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2013年12月,工商總局已發文暫停了個體戶驗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