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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作廢聲明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營業執照失效聲明”實際上是指公司營業執照遺失或銷毀後的所謂“掛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註銷變更登記的決定。拒不交回或者不能交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宣布營業執照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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