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布招生信息。在各園區醒目位置張貼招生簡章,設立招生咨詢臺。招生簡章包括幼兒園規模、招生計劃、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聯系方式。
(三)兒童的監護人根據招生簡章的提示進行報名,並提交報名材料。
(四)組織資格審查。按照招生簡章的要求,由孩子的監護人攜帶相關證件到幼兒園進行資格審核。
(5)發放錄取通知書。
(6)組織新生入園。兒童的監護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持《入園通知書》帶兒童到幼兒園辦理入園手續。
(7)收集和提交信息。幼兒園應在新生入園後及時采集幼兒信息,並要求監護人填寫《安徽省在園幼兒信息采集表》,錄入安徽省學前學籍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