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壹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