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提供:勞動爭議仲裁起訴狀;身份證復印件;被訴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在工商登記的註冊信息;證據材料的復印件;當事人應當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和證據說明。集體勞動爭議還需要提供:投訴人需要推薦3-5名員工代表,填寫並提交員工推薦信,包括員工代表名單和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於欠薪員工集體糾紛案件,投訴人還需要提交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員工名單和欠款金額清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未建立工會的,上級工會應當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依法申請仲裁。
第六條發生爭議的勞動者超過10人,且有相同請求的,勞動者可以推舉3至5名代表參加仲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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