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原產地證書出口商的要求:出口商品的名稱、地址和國別;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和國家;運輸方式和路線:註明裝貨港和目的港名稱及運輸方式;目的地;簽證機構專用欄,此欄為空;運輸標誌和包裝號;商品名稱、包裝數量和類型;商品代碼;數量和重量;發票號碼和日期;出口商聲明;簽證機構表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簽發規定(試行)第二條企業向原產地證書簽發機構申請註冊登記時,須提供並填寫以下材料: (壹)政府主管部門授予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文件;(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三)原產地證書註冊申請書;(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申請登記表(見附件1);(5)含進口成分產品工序成本明細表(見附件二);(六)原產地證書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三);第壹家申請企業可授權三家申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