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海:階段性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對上海所有企業實行社保減負政策;
3.廈門:根據廈門市官方文件“廈府規〔2020〕18號”精神,將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工會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問題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相關事項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