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不參加照檢的,工商部門會先發出書面通知,責令其限期參加照檢。
逾期不驗證的,可以吊銷個體戶的營業執照。
根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view/2144291.htm》第八條第(四)項規定,“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驗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書面告知,責令其限期申請驗照。”
否則,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view/439066.htm)第十七條規定,“根據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年檢手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