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11,12開始,取消原來跳轉到企業法人個人微信進行核對的方式,要求企業法人進行人臉核對。
案例壹:如果推廣時企業法人在現場,需要打開企業微信APP直接刷臉驗證。
企業微信入口路徑:工作臺-管理企業-企業信息-驗證-提交數據驗證-企業法人驗證。
與之前相比,取消了“身份證號”下的“去微信驗證身份”,增加了點擊“提交”後確認的彈窗,然後接入企業微人臉識別流程。
當輸入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不匹配時,點擊“提交”進入人臉識別,會彈出窗口提示;重新輸入正確的信息,然後跳轉到人臉識別流程。
案例二:推廣時企業法人不在現場的,需要在企業微信管理後臺填寫驗證主體信息,遠程發送網頁二維碼給企業法人使用企業微信掃碼進行人臉驗證;如果法人使用個人微信掃碼,頁面會自動提示跳轉到企業微信。
網頁入口路徑:管理後臺-我的企業-主體信息驗證-提交材料驗證-法定代表人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