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行政法律責任
主要是罰款!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民事責任
會導致特許經營合同的撤銷、解除《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特許人隱瞞影響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履行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信息或者披露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如果未披露的信息構成欺詐的,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特許經營合同還會被撤銷。
第三、刑事責任
如果宣傳、披露的信息屬於虛假信息,構成以特許經營額名義騙取他人錢財的,屬於刑事犯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