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明確指出:行政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行政機關對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第三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監察機關、上壹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上一篇:營口遼濱豐源熱力有限公司在哪下一篇:長沙熱搜互聯網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