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打電話給審判長詢問案件進展;
帶著我的身份證,去法院查詢案件進展。找到法院後不要急著走。先打電話詢問法院檔案的接收時間。有些法院檔案在其他地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