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只是提供工資單方面的信息,並不披露其證據來源是妳處的,則妳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3、律師如果再幫妳打官司,肯定還要另向妳收費的,除非他給妳嚴謹的書面承諾;
4、企業營業執照信息應當由律師到工商部門調取妳不用提供,妳可以作為案件的證人做相關的指證,如果妳不願意作證,可以不出庭作證。
5、工資表即使提供,也不要以妳的名義給出,就當是他們自己做出來的。
6、相關薪資證據還得讓他們律師從其他途徑再調查,如以往的工資條、工資卡之類的。
在公司較規範,不會以非法手段報復的前提下,出於人道,可向妳前同事提供有關的證據,但不要簽字說明是妳提供的。 有關證言,妳希望成為證據的,可以在律師調查取證時,依照法律流程做相關筆錄,認證復驗後再簽字;如要求妳出庭的,妳可以拒絕,如參加庭審的,有權要求對方給壹定的補助。
基本情況就這樣了,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