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刑法第180條
知悉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證券、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之前,買賣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