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材料。應用;新版“三證合壹”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上壹年度納稅證明;貸款合同;借出憑證;還款憑證;利息支付憑證;合作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等。
第三,申報流程。申請人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認真閱讀申請通知,按要求填寫申請表,申請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壹式兩份,打印/復印在A4紙正反面,裝訂成冊,按要求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提交受理部門。
第四,聯系方式。區工信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安冉,0755-26542931。
動詞 (verb的縮寫)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