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簽訂協議的單位協商,想解除協議並承擔違約責任。單位同意後,由單位出具書面解約函(加蓋單位公章)。
2.畢業生應向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明確說明終止原因,並附單位和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批準的終止函,提交招生就業辦公室。
3.畢業生所在學校就業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審批續簽新的就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