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遞信息顯示,快遞員收到後沒有下壹條記錄。有可能是快遞員弄丟了或者落下了,也有可能是壹些電商交易普遍是先掃描,但貨並沒有真正寄出。
2.發貨信息顯示,第壹次中轉後沒有下壹條記錄,可能留在中轉站或者在下壹個中轉站掃描前沒有票據脫落或丟失。
3.快遞員信息未送達,顯示派件員送達後記錄未更新。最大的可能是快遞丟失或遺留在公司倉庫,也可能是難件。
擴展數據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快遞全過程實施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聯系暢通,為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遞查詢等服務。
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處理完畢,並告知用戶。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妥善處理無法投遞的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