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的章程上僅註明了董事人數,沒有具體成員名單是可以的。
1.章程修正案需要該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股權股東簽名通過。
2.章程變更時提交股東會決議就可以了,當然,股東決議前有壹份董事會提議案就更好了。
最後簽章屬於董事會職責範圍的由董事簽名;屬於股東會職責範圍的由股東簽名,股東是自然人由本人簽名,股東是法人由法人單位蓋章。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