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查詢 - 中小板上市公司對外提供資金援助是否需要董事會審核並披露?

中小板上市公司對外提供資金援助是否需要董事會審核並披露?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65438+2005修訂)》第7.4.3條規定,上市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應當經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並作出決議,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董事會審議財務資助事項時,公司獨立董事和保薦人(如有)應就該事項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對公司的影響及存在的風險發表獨立意見。

  • 上一篇: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重慶有哪些較好的互聯網公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