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12到1949,中國銀行先後行使中央銀行、國際匯兌銀行、專業國際貿易銀行的職能,在國際金融界占有壹席之地。
1949以後,中國銀行長期作為國家外匯和外貿專業銀行,統壹管理國家外匯,開展國際貿易結算、匯款等非貿易外匯業務,大力支持外貿發展和經濟建設。
擴展數據
1912 65438+10月初,大慶銀行“商業股票聯合會”正式上書孫中山,建議“將原大慶銀行改為中國銀行,改組為政府中央銀行。
1979 3月13日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國銀行體制改革的請示》,決定擴大中國銀行的權限;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授權管理外匯;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直接受國務院領導。
1994和1995,中國銀行成為香港和澳門的發鈔銀行。
2004年8月26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經國務院批準,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國家持有65,438+000%股權,依法行使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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