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時,勞動主管部門會保留相關檔案。所謂前科,就是司法機關處罰的檔案,不包括勞動機關的仲裁檔案。沒有記錄。
犯罪記錄壹般是指壹個人過去的違法犯罪行為記錄。又稱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壹般指犯罪記錄的檔案記錄,犯罪檔案壹般存放在公安部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