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的規定,仲裁的開庭可以以個人隱私為由,雙方協商壹致,私下申請。所以勞動仲裁記錄是無法通過公開渠道查到的。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產權糾紛可以仲裁,這是解決糾紛的壹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