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標填報說明如下。
1.企業主代碼
企業主代碼是重點稅源監控系統唯壹的企業識別碼,由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代碼(前6位)加企業法人單位代碼(9位或12位)組成。要求按照企業稅務登記證上的代碼填寫。如果壹個企業法人在兩個以上行政區域內獨立納稅的,應按其不同的納稅登記識別代碼分戶填報。
2.企業名稱
要求按企業稅務登記證上的企業名稱的全稱填寫,不得簡化。
3.國民經濟行業類別代碼
執行國家統計局標準(GB/T4754-200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凡從事兩種以上經濟活動的,以主要經濟活動內容填報。
4.企業工商登記註冊類型代碼
執行國家統計局《劃分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的規定》。
5.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的登記時間
是指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註明最初的登記時間。
6.主管部門:(僅中央級企業填報)
7.集團公司情況
8.企業財務核算方式及報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