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重慶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信用管理辦法》第壹條為進壹步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信用監管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施[2009])